來源:家長幫論壇寧波站 作者:水暖暖 2017-12-06 10:56:04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6年寧波蛟川中心學校幼升小招生公告,希望對寧波爸媽了解幼升小,幫助寶貝更好的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義務教育段招生文件精神,我校就2016年新生招生予以公告。
一、招生計劃 共301名
二、招生有關要求
1、招生區域(戶籍在以下村社區或暫住在以下村社區):
清水浦村、渡駕村、五里牌村、沿江村、中一村、中官路村、迎周村、水琚王村、 陳家村(廟后張)、 虹橋社區、俞范村、臨江社區、銀鳳社區、東信路社區。世貿廣場小區(僅限本地戶籍人口)。
2、新生的入學年齡: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戶籍在我校學區內,年滿6周歲的孩子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休學的,須持有區級以上(含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到我校辦理相應手續。
3、戶籍在本學區的孩子就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戶籍證明或戶口簿;(2)本學區內房產證或土地證;(3)孩子的計劃免疫接種卡;(4)鎮海區學前教育登記卡;(5)法定監護人父、母的身份證。
4、父母在本學區內有房產(持有時間原則上須一年以上)但沒有戶籍的孩子就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戶籍證明或戶口簿;(2)本學區內房產證;(3)孩子的計劃免疫接種卡;(4)鎮海區學前教育登記卡;(5)法定監護人父、母的身份證。
5、流動人口子女就學條件:
(1)父母均在本區內工作,且至少有一方在本學區內工作,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
(2)父母在本學區領取《居住證》或《暫住證》,居住半年以上,且至少一人與本學區內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子女報名月份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補繳無效),或在本區經商并取得營業執照的(須有完稅證明);
(3)在本學區內有固定的住宿地且簽訂一年以上住房租憑協議的;
(4)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且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6、流動人口子女就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義務教育對象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復印戶主、父親、母親、孩子共4頁)或原籍地戶籍證明;
(2)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3)父母雙方的《居住證》或《暫住證》(在本學區暫住半年以上,地址與租房協議地址相符),如果只有一方暫住證,須到戶籍所在地打家里無監護人的證明;
(4)由蛟川街道計生辦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政策內);
(5)父母與本學區內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6)由蛟川街道勞動保障所打印的父母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證明(至報名時須一年及以上);如是個體工商戶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查驗過的《營業執照》,并到稅務部門打印完稅證明。
(7)住房租賃協議(要與《暫住證》地址相符);
(8)孩子的計劃免疫接種卡(孩子疫苗接種次數要齊,不齊的要有蛟川街道中心醫院出具的補打證明);
(9)鎮海區學前教育登記卡。
三、招生程序
1、網上預報名時間:4月19日至24日 (凡戶籍在本學區的孩子和父母在本學區內有房產的孩子),網址:
http://www.sojump.hk/jq/7769792.aspx
2、現場報名時間:5月上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告)
3、報名地點:蛟川中心學校
4、報名辦法:將根據本地戶籍和有房無戶籍網上預報名情況另行通告
四、錄取辦法:
1、本學區戶籍的孩子符合就讀條件的報名即錄取。
2、隨父母居住在本學區的,房產權應為父母。在學額有余的情況下按照房產證取得的時間先后予以錄取。
3、符合鎮海區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孩子在本地有證幼兒園入園情況,父母養老保險繳納年限,個體工商戶納稅,學校面談情況,對本街道、開發區的貢獻等情況,在學額有余的前提下進行綜合考慮再予以錄取。
4、人才引進、招商引資人員子女的就學,按區教育局有關政策文件執行。
5、烈士、現役軍人子女的就學,憑相關證明優先錄取。
6、華僑、臺商、港商和外商適齡兒童,憑相關證件,享受本學區戶籍同等待遇。
7、錄取后,學校以書面的形式發錄取通知書,并在校門口及周邊主要幼兒園公示錄取名單。
8、報名時資料齊全,真實有效,方能錄取。
五、溫馨提示:
1、如您的孩子不符合在我校入學條件的,請盡早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入學手續。
2、如果您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將取消錄取資格,并保留以后追責退學的手段。納入個人不良誠信記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3、如果您的孩子沒有被我校錄取,所交的資料復印件一概不退。
鎮海區蛟川中心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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