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杭州站 作者:家長幫小智老師 2018-08-02 15:06:50
(2)適齡兒童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校教育服務區(父母有市區房產但不在該學校教育服務區),且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適齡兒童有開發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當同類情況適齡兒童報名數超出該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按照適齡兒童入戶時間順序排序,入戶時間早者先錄取。
3.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根據隨遷子女取得開發區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居住證的時間先后排序。
4.符合條件、該學校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由社發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就讀。
5.符合醫藥小鎮等本區特殊人才引進對象的子女由學校接受報名、收集資料并交由社發局審核與安排就讀。
特別說明
1.開發區戶籍適齡特殊兒童入學。智力障礙兒童憑戶籍本、房產證、接種卡、殘疾證(或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智商鑒定及生活適應能力測試證明)、病歷檢查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于6月8日前到社發局基礎教育科登記,由社發局幫助安排就讀;盲童向社發局或開發區殘聯報名就讀浙江省盲人學校;聾啞兒童向杭州市聾人學校報名就讀。
2.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在杭留學回國等人員子女入(轉)杭州市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號)辦理;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辦理。
3.符合國家、省、市有關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規定的軍人子女以及駐杭部隊師首長子女、城郊團級部隊一名部隊首長子女、本校教師子女,經核準后可酌情照顧分配就讀。
4.工作地為開發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入學,按照《杭州市教育j關于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杭州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號)辦理。
5.符合《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企事業單位管理及技術骨干子女入學辦法(試行)》規定的學生,提供相關材料至區委辦、人才科技局、經發局、商務局、街道,經審核后酌情安排就近入學。
6.凡符合入學條件的常住適齡兒童都必須按時依法入學,確因特殊原因需推遲或免于入學的,家長須持市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和本人申請報告,經教育服務區學校審核蓋章批準,報社發局備案后方可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
7.為確保教育服務區內每個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都能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對因學校學額已滿而無法招收入學,家長要求調劑入學的適齡兒童,本校將收取相關資料并作詳細登記并上報社發局,由社發局酌情在區內調劑安排。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請撥打招生辦公室電話:
0571-5607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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