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廈門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5-31 12:09:09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廈門集美區教育局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集美區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8號)精神,現就我區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堅持“積分優先,遵循志愿”原則,組織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派位入學。
二、招生對象
本區戶籍或居住在本區符合政策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報名時間
1.集美區戶籍適齡兒童。
(1)網絡報名:2018年5月30日至6月3日。
(2)便民服務報名:無上網條件的家長,可于2018年6月2日到所屬片區學校進行現場報名。
(3)辦理入學手續:2018年7月8日至9日。符合條件并完成網絡報名確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家長須攜帶相關證件到所屬片區學校現場確認。戶籍新遷入集美區的適齡兒童可于2018年7月8日至9日到所屬片區學校進行補報名。
2.符合政策規定的港、澳、臺、華僑、外籍學生、人才子女、軍人子女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2日、7月8日、7月9日。
3.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網絡報名時間為4月13日至4月27日。
網絡報名網址:www.ixm.gov.cn或i廈門微信公眾號。
四、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
(一)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區教育局劃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于報名前1周在劃定的片區張貼招生通告。
(二)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對于“寄戶”、“掛戶”等適齡兒童,應將戶口遷回原戶籍所在地入學。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入學,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指定施教片區安排入學。集美小學、集美第二小學、曾營小學、廈門實驗小學集美分校、杏東小學、康城小學、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分校不安排集體戶學生。
2.片區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9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 集美小學、曾營小學、實驗小學集美分校、康城小學、杏東小學、廈門外國語集美分校、集美第二小學等7所學校的招生對象除應符合“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親(母親)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父親或母親所占房屋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下同)的,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適齡兒童的父親和母親確無房產,父親(母親)租住片區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上述租住房屋僅指租住單位的直管公房)。
③適齡兒童的父親(母親)購買的片區房產(持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于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居住地,實際擁有并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產居住一年以上。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并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戶口同冊,并實際居住1年以上的,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該項規定,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執行,文件發布之前已完成產權登記的除外,文件發布之后完成產權登記的必須符合該規定; 2019年起,嚴格執行該項規定。
(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根據《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在家長或監護人的帶領下,于規定的報名時間進行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給予辦理入學手續。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義務教育法》和《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送其按時入學完成義務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的“私塾”、“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后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所在地的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準后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四)片區招生對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學生本頁的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1份);
3.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1份)。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五)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確認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在其安置房所屬片區學校就讀。此類對象應于5月31日前向戶口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附相關拆遷證明及實際入住證明材料)。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安排專人審核、匯總并提出意見,于6月5日前送區教育局。各相關學校于6月10日前組織入戶調查,上報核查情況,情況屬實的,經區教育局批準后給予錄取。
五、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及人才子女、軍人子女入學辦法
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及人才子女申請入學的,家長應于6月2日、7月8日 、7月9日向居住地片區學校提交享受政策性入學的證明材料。各校初審后于7月10日送區教育局核查后指導安排就學。學校僅為政策性入學申請的受理點,不是錄取學校,區教育局將根據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1.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
(1)以下三類在集美區居住的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可以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①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②其父親(母親)為集美區戶籍; ③其父親和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本市戶籍的,應滿足以下條件:父親(母親)應在廈務工、居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滿1年(含1年)以上,且目前在集美區居住。若適齡兒童父(母)親為本市外區戶籍的,應回父(母)親戶籍所在區申請入學。
(2)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學生因家長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集美區生活要求在我區就讀小學的,由市、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若片區學校學位已滿則統籌到周邊公辦學校就讀;也可由其父母事先與學校聯系,獲準后辦理就讀手續。
(3)實際居住地在集美區的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區就讀小學的,由市、區教育局審核后,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就讀;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事先與學校聯系,獲準后辦理就讀手續。
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辦理入學須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1。
2.符合規定的人才子女。家長向居住地片區學校提供相關部門核發的證書或文件,書面申請材料,工作單位證明,申請人與其子女的身份證明,以及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簿、出生證明等材料,由區教育局核查后指導安排就學。
3. 駐廈部隊(含武警)現役軍人的子女。符合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廈門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廈教基〔2015〕32號)的要求和程序辦法執行。由部隊所在政策政治部門匯總本單位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名單、證明材料等,于6月3日前送集美區雙擁辦。經集美區雙擁辦審核后報送區教育局指導安排就學。
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繼續實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集美區教育局關于印發集美區2018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集教基〔2018〕6號)申請積分派位入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詳見附件3。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做如下處理:①本區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接收學校,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②隨遷子女取消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七、招生劃片
各直屬小學、中心小學(含完小)應嚴格執行招生劃片規定,不得無故跨片招收學生,擴大招生范圍或拒收劃片內生源,具體招生劃片見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維護正常招生秩序,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
各校要認真審核招生對象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切實把好關,做好入學對象的確定工作。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防止產生新的城鎮大班額、大校額問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認真做好適齡兒童入學通知工作,及時協調居委會(村委會)于報名前一周向轄區內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及時組織報名,確保戶籍內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都能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應于8月31日前向區教育局書面提交招生工作情況匯報表,及時規范地建立新生檔案,報區教育局審核確認后錄入全國電子學籍系統。
(二)認真做好統籌入學工作。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認真做好政策性照顧入學的統籌和協調工作。對個別適齡兒童因客觀原因或學生家長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難,要求跨招生片區報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需由家長提供居委會開具的在該片區實際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基礎證明、相應的生活基礎佐證材料(原件核查復印件1份),于5月30日遞交到申請就讀的學校并領取《2018年秋季集美區戶籍小學新生人戶分離就近入學申請表》。6月1日前家長將經戶籍所屬村(居)委會簽署意見的申請表送交到戶籍所在地所屬片區學校。雙方學校聯合社區入戶調查核實,集體研究審核后簽署意見。接受申請就讀學校在保證接收本片區內戶籍學生入學的前提下,于6月18日前上報區教育局核準后方可錄取。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準予跨片就讀的學生應及時回戶籍所在地片區學校就讀。各公辦小學應嚴格控制招收跨片生,拒絕以擇校為目的的跨片申請。集美小學、曾營小學、集美第二小學、康城小學、杏東小學原則上不接受人戶分離跨片申請。
(三)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在確保本片區戶籍適齡兒童按時劃片入學的前提下,核清學位的余額,按照“四公開”的原則(即“學校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時間公開”、“錄取結果公開”),于7月13日向社會公布可用于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位數。區教育局遵循“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公開公平的原則,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愿,實施電腦派位,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進入公辦學校的錄取工作公平、公開進行。
(四)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確保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做到全覆蓋、零拒絕。
(五)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的統籌管理。
各民辦小學要根據《集美區教育局關于民辦中小學辦學規模核定工作的通知》(集教[2016]214號)的規定,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不得進行不實宣傳,接收學生應控制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指標內。要積極接收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的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對未經批準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招收未在本區實際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學校,區教育局將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并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六)加強政策宣傳。各校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保護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區教育局和學校應耐心疏導,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實際居住地入學。對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本區常住戶口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接收學校,有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和調整。同時,要加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的宣傳和引導工作,通過政策解讀、信息發布、發放宣傳冊等形式,廣泛宣傳隨遷子女的入學政策,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隨遷子女就學咨詢、條件確認等服務工作。對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及時疏導。
(七)加強招生服務工作。各校應積極簡化招生手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對象的確認工作。要加強招生服務,于招生期間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公布聯系電話,統一受理,統籌安排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的入學,確保廣大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各校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信息數據審核等服務工作。
(八)及時化解矛盾問題。各校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加強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各校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對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紀律要求,并加強監督檢查。嚴禁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入學,違規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嚴禁錄取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新生入學,各公、民辦小學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嚴禁將各種競賽、考級和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公辦小學未經市教育局核準,一律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不得擅自舉辦各類特色班。教育紀檢監察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區教育局和學校應認真貫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嚴格規范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14〕45號)精神,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各校應制定本校招生工作簡章于5月31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備案。
本工作意見由集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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