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楊浦區教育局 2018-03-01 11:06:23
上海楊浦區關于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ㄒ唬﹫猿忠試液蜕虾J械挠嘘P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推進區域集團化辦學、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對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根據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ㄈ┻M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增強服務意識,改革招生入學辦法,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www.shrxbm.cn),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學校擅自跨區域招收學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交流。
教育局通過楊浦教育網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幼兒發放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發放入學告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ㄎ澹└鶕“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深入推進小班化教育的實踐研究,小學班額控制在35人左右,初中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接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班級人數可適當放寬。
。﹨^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嚴禁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學生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將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
。ㄒ唬┤雽W信息登記根據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關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018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4月8日—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幼兒園為孩子進行網上入學信息登記,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前往區指定登記點(長嶺路50號,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為孩子進行網上入學信息登記,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智力中、重度殘疾、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等適齡兒童到楊浦區學前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鞍山幼稚園,圖門路3號)報名,統一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4月23日為區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所登記的入學信息不再變動。家長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后,須在4月23日前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或民辦小學面談活動的重要依據。
(二)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28日。
。ㄈ┙y籌居住地入學2018年楊浦區仍然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外區,居住在本區;或者戶籍在本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憑戶口簿原件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2018年4月23日),選擇并確定在戶籍地就讀還是在居住地就讀的意愿。區教育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對口入學。
(四)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2018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3.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2018年,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本區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全部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就讀。
。ㄎ澹┕k學校驗證5月19日-5月20日為本區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
公辦小學和區指定的報名驗證點按“2018年楊浦區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范圍”對已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2018年1月1日前簽發或簽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辦的《上海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區教育局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6月2日-6月3日。
。ㄎ澹┤雽W分配2018年,本區繼續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如報名學生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學?筛鶕m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并在學校網站公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統籌進入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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